一、组织机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(Public English Test System,简称 PETS)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(简称教育部,下同)批准,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设计并负责的全国性英语水平考试体系。具体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制定《考试大纲》、命题、考务管理、考生成绩的认定和证书的发放、省级实施机构的审批等项工作;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教育委员会领导下的考试机构负责本地区考试的具体实施[第五级(PETS 5,原WSK?EPT)仍由全国各WSK考点负责实施]。此外,作为中、英两国政府的教育交流合作项目,在设计过程中还得到了英国国际发展部(DFID)的资助和英国剑桥大学地方考试委员会(UCLES)的技术支持。
二、面向的对象该考试是面向全社会,以全体公民为对象的非学历性英语证书考试。应试者不分年龄、学历、户籍,只要有一定英语基础,均可选择适合自己报考的级别,参加考试。
三、考核的方式各级别的考试除常规性的笔试外,还有听力和口语的测试。该考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实际英语交际能力。考试实行分卷考试,考生考试时必须自备2B铅笔和橡皮。
四、级别的水平
五、各级别均可单独报考笔试或口试,不允许同时报考不同级别,同一级别不允许多次报名。单项合格成绩可保留到同一级别相邻的下一次考试。例如:2005年3月一级笔试合格的考生可单报2005年9月一级的口试,若口试成绩合格即可获得《PETS合格证书》;2005年3月四级笔试合格的考生可单报2006年9月四级的口试,若口试成绩合格即可获得《PETS合格证书》(自2006年起,PETS四级考试调整到每年9月进行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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